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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帮助我市用人单位及青年人才了解就业见习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对我市就业见习政策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和就业见习基地?
答:(一)就业见习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根据本人意愿,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3-12个月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
(二)就业见习基地是指经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可以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单位。见习基地设立期限每次最长为2年,期满后可继续申请为见习基地。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
二、参加就业见习有什么好处?
答:(一)对见习人员而言,一是在见习期间,享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及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二是可以通过见习期间的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最终实现就业增加“含金量”。
[贵港市当前最低工资标准:贵港市城区2040元/月、桂平市和平南县1870元/月]
(二)对见习基地而言,一是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可获得政府给予的相应见习补贴,有效降低用人成本;二是可以通过3-12个月的时间全方位考察了解见习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再决定是否正式留用,降低招聘风险。
[见习补贴标准:基本补贴为1500元/人·月,如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留用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
三、设立见习基地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在贵港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其中,经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等园区(基地)运营管理部门可作为园区(基地)入驻单位代表统一申请设立。总公司注册地在广西区内的分公司,经总公司同意,可申请设立其所在地的见习基地。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能够提供较为稳定的就业见习岗位和就业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
(四)当地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如何申请成为见习基地?
答:(一)有意向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向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等申请材料;
(二)政府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文予以设立。
五、见习基地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一)发布本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和接收见习人员,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
(二)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见习双选活动、培训等其他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遵守广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见习基地如何申报见习补贴?
答:(一)见习基地应于每月15日前或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报上一个月或上一个季度的见习补贴。
(二)当地人社部门应在受理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报材料后的1个月内将见习补贴核拨到见习基地的基本账户。
七、受理就业见习补贴业务的机构有哪些?
答:贵港市就业见习业务实行属地就近受理原则,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其中港北区的单位根据需要,既可以到贵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到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具体业务申请流程、申报时间及所需材料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市本级0775-4575115;桂平市0775-3323958;平南县0775-7860581;港北区0775-4558050;港南区0775-4591712;覃塘区0775-4861427
就业见习,是青年成长的“练兵场”,也是用人单位发展的“助推器”。欢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加入见习基地行列,携手助力青年人才逐梦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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