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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什么待遇?

2024-11-20 15:25     来源: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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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可以领取遗属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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