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君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我局申请变更经营地址。我局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材料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同意你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变更后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金港大道港宁花园A-06-00072。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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