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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4 11:50     来源: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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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社保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含三区)“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以党建为引领业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持续提高经办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各项援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助力企业安全渡过难关,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第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一)自治区层面绩效考评指标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2020年,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89.64%,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9.3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截至12月底,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582997人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额91707万元;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共9887人,发放金额593.22万元。实现自治区要求的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二)市层面绩效考评指标: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2410人(含离退休),完成年度任务的110.0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373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3.6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8096人,完成年度任务122.21%。(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其他指标:截至12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3.09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91.54万人,第三季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8.16%,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4.69%、105.94%、109.07%。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养老金261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04408万元、失业保险待遇6697.1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4989万元。第二落实援企惠民政策,助力稳就业保民生。一是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政策的延续执行工作,1月份全市分别减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1420万元,368万元, 143万元,持续降低企业参保缴费成本。二是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即“五免三减半”)政策,继续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提振市场信心。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2782.3万元,其中免征48903.8万元(养老保险费46376.3万元,失业保险费1341.2万元,工伤保险费1186.3万元),惠及企业5765户,职工316588人;减征社保费3878.5万元(养老保险费3741.5万元,失业保险费71万元,工伤保险费66.1万元),惠及参保单位789户,职工54676人;三是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提高企业稳定职工岗位的积极性。截至2020年12月,共拨付稳岗补贴6779万元,惠及企业2077户,职工75414人,有力地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第三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经办服务大提速。一是实行“一窗受理”,整合办事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大部分业务通过综合受理窗口“一窗受理”,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把“职工退休”“社会保障卡申领”等7个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7个高频服务事项平均提速73.27%,48个服务事项实现全区通办,11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近跑一次”。二是推广社保服务“无人超市”,35项服务事项可通过设置在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自助终端办理,有效分流窗口压力,方便群众错峰办事。三是推行“不见面” 服务,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登录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APP办理业务,大大提升了经办效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疫情期间,还推提供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申请办理,确保了社保服务不间断。四是提供“免申请、免填表、秒跑腿”服务,主动靠上支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为困难企业送上“及时雨”,通过调整信息系统、数据检索比对的服务流程,及时拨付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参保企业无需申请、无需提交材料,只需在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一键确认即可。第四深入一线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实施社保扶贫。聚焦精准,深入一线走访全市62个贫困村,指导乡镇村屯开展社保扶贫和参保登记等工作。截止12月底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参保271586人,实际参保271586人,参保率100%,政府代缴保费为222710人,代缴率100%,全市发放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8876人,发放率为100%,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第五推动社保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四个方面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自查,从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系统”、社保扶贫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费补缴、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入五个方面对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开展自查,切实消除风险、堵住漏洞。二是组织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系统培训,推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稽核风险防控系统于6月中旬成功上线,实现社保风险防控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有效降低职工履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三是扎实开展稽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疑点信息核查和违规领取待遇追回工作力度,截至12月底,共核查在多统筹地区同时缴纳失业保险216人,失业再就业领取失业金25人,退休人员领失业金2人,违规领取养老待遇21人,均已全部开展追回工作,已追回504664.12元。四是加强社会保险费追缴力度,今年以来收到欠费投诉案件7起,成功调解1起、稽核企业3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家、向人社局申请强制划拨3家,目前成功缴费3家,共追缴社保费360600.67元。第六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一卡通”创新应用。一是提高制卡能力,开展接近、达龄退休人员制卡领卡专项清理,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领取待遇人员制卡率;积极响应领取待遇人员变更发卡银行的需求,协调4家发卡银行增设即时制卡网点19个、窗口2个,全市即时制卡银行网点达到49家。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完成制卡491.54万张,完成全年任务的105.94%,基本覆盖我市参保人员。二是推动社保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召开全市“社保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会”,建立月调度与协调会、监管通报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和对县市区的指导,督促人社待遇进社保卡发放工作全面展开。截至11月底,贵港市86421名企业退休职工中,已有62402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用卡率达到72.21%。三是拓展“电子社保卡”服务。推进与贵港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于2020年10月在“智慧荷城”APP新增“电子社保卡”服务,市民签领“电子社保卡”后,不仅可以在定点药店通过“电子社保卡”二维码消费结算,还能“零跑腿+秒办”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28项高频人社服务事项,无需再到现场排队办理。截至2020年12月底,已签发电子社保卡86.2万张。改作风促转变,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严制度改作风,制定考勤管理、年度考核等6个制度办法,每周进行通报,每月进行点评,从日常点滴规范纠正干部职工行为,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实行大厅首席代表负责制和科级干部值班长制,把行风建设领导责任落实在窗口一线。二是强素质促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提升群众办事效率的关键,利用下班后的半个小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充电”,由业务骨干针对经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统一讲解规范,累计组织各类针对性培训21批次。三是抓规范树形象,狠抓窗口队伍建设,通过开展练兵比武、规范文明用语、开展礼仪培训、定制统一服装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社保人良好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以来,获群众书面或电话表扬18人次,4个季度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分中心”,4人次被评为星级首席,8人次被评为“服务之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是独立核算二层机构(主管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门就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共有9个表。

第三部分: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297.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97.16万元, 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55.42 万元,下降25.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3.1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56.62  万元,下降26.10%,主要原因是2019机构改革,2020年1月1日起将原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职责,2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及相关在编在职人员划归贵港市医疗保障管理,故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减少456.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9年度此类资金决算数也是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9年度此类资金决算数也是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故无此类收入。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故无此类收入

6.其他收入4.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  万元,增长41.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组织部和市机关工委奖励的2万元党建示范基地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9年度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决算数也是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0.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28.12万元,下降42.95%,主要原因是2019机构改革,2020年人员减少,单位经费减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332.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32.32万元, 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40.67万元,下降28.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31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

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41.66万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是2019机构改革划出医保中心30人,故2020年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减少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市200家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补助费用

2019年度决算数20万元相同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办公经费。

2019年度决算数无此类资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余无需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5.15  万元,下降20.66  %,主要原因是2019机构改革,2020年人员减少,单位经费减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44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25.18万元,下降28.30  %。其中:基本支出1084.83万元,项目支出245.61万元。

市社保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93.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30.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为 1272.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09.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94%,使用了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 2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支付全市200家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补助费用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 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办公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8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5  %,使用了上年结转和结余26.70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23.9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也是0万元,本单位无此类资金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类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83%,比上年减少0.61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35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  %, 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公务接待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次,人次28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6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70  万元,增长20.74  %。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和结余,比2019年减少111.29万元,降低41.7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公共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2个项目,资金 8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71%。项目总体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维护、整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没有发现问题;物业管理费自评得分100分,没有发现问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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