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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公开情况说明

2022-02-28 17:00     来源: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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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含三区)“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中心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大兴狠抓落实之风、攻坚克难之风、改革创新之风,社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各环节,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都能落实落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担当作为教育,持续整治“庸懒散”,提升“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第一高质量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推动解决被征地农民应保未保问题,确保新问题不再增加、老问题逐步解决。预测全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2万人、299万人。开展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全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26万人。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55万人。第二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重大改革,巩固完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正式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第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聚焦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和违规提前退休等重点问题,加强对疑点数据、重点业务和问题线索的核查和跟踪管理。健全常态化大数据筛查机制,开展全险种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加强要情分析研判和上报工作。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完善经办内控制度,推进风险防控“进制度、进规程、进系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全面实施《广西社会保险业务标准》,推进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全覆盖。

3.坚持狠抓行风建设,推动人社服务提质增效加强行风建设,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贯通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到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中心“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100%。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好办、帮办、打包办等工作。依托自治区“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上下贯通、内部融通、外部联通”和“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次即办”目标。持续推进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社保业务“全区通办”“跨省通办”。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市社保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管理科系统发展科申报受理科、待遇核定科、待遇发放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科、权益管理科、职业年金管理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档案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稽核风控科、社会保障卡管理科,一共15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级预算单位)

2. 市社保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现状

事业编制人数83,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90人(含工勤编制人员7人)。

(二)人员构成

1. 实有人数,共计166,  其中:在编在职人员73人,聘用人员43人,退休人员50人。

2. 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30人;遗属人数0人。业务大厅外购劳务6人,社保大院外购保安服务5人,大学生见习生9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总预算1311.21万元,同比增加50.11万元,增长3.9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0万元,事业收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补助收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77万元。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是:一是2022年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38.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工资增加造成。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88.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了我单位2020年自治区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资金,减少了2022年项目预算两项相加后实际增加50.1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11.2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311.21万元,同比增加50.11万元,增长3.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工资增加138.32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88.21万元,两项相加后实际增加50.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同比无变化。

5.单位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单位资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06%,同比增加138.32万元,增长7.31%;项目支出10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4%,同比减少88.21万元,下降7.3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工资增加,但项目支出减少,两者相抵后还是增加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1.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7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11万元,项目支出104.1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行政运行1207.11万元,同比增加138.32万元,增长12.94%,增长原因是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42.16万元,同比增加154.59万元,属人员工资增长;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36万元,同比减少7.65万元,属人员减少;三行政单位医疗36.82万元,同比减少2.88万元,属人员减少;四住房公积金97.77万元,同比减少5.74万元,属人员减少。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10万元,同比减少88.21万元,下降45.87%,下降原因是财政统筹了我单位2020年自治区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资金,减少了2022年项目预算;还有财政资金紧张,压减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 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07.1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32.71万元,同比增加124.08万元,增长13.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绩效奖编入年初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2万元,同比减少5.39万元,下降4.35%。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78万元,同比增加19.63万元,增长54.30%。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原因是提高的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2022年编入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安排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安排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同比预算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调整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预算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7.11万元,同比预算增加138.32万元,增长12.94%,增加的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减变动和工资增长的因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1.60万元,同比减少14.75万元,下降17.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4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0.89%;服务项目采购预算2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9.11%。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34.73万元,其中:“物业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6.73万元,主要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安保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账面价值共计61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86.77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46.44%,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19.62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35.57%。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3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项目名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维护、整理经费,预算金额1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项目名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保险稽核专项业务经费 ,预算金额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本单位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项目经费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附件:市社保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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