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推进落实根治欠薪“一金七制度”,依法查处和惩戒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2.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治欠薪、女职工权益、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维护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6%。
3.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渠道,依法受理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等规定,强化劳动保障失信惩戒,促进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5.运用广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网上审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管理、欠薪预警消除化解等工作,强化劳动合同监管,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推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三个科:综合科、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受理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现状。
1.行政编制人数0人;
2.事业编制人数9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9人。
(二)人员构成。
1.实有人数,共计17人, 其中:在编在职人员9人,聘用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1人;遗属人数0 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17.35万元,同比增加9.07万元,增长4.35%。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万元。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收支预算176.63万元,同比增加21.27万元,增长13.69%。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217.3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217.35万元,同比增加9.07万元,增长4.3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提高了。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同比无变化。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同比无变化。
4.单位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单位资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 21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1.27 %,同比增加21.27万元,增长13.69 %,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73 %,同比减少 12.2万元,下降23.0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7.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3万元,项目支出40.7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行政运行136.23万元,同比增加18.02万元,增长 15.24 %,增长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2.劳动保障监察 29.72万元,同比减少7.20万元,下降19.50 %,下降原因是节省开支。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巡查、专项执法工作的支出。
3.劳动关系和维权 11.00万元,同比减少 5.00万元,下降31.25 %,下降原因是节省开支。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96万元,同比增加 2.20万元,增长11.73 %,增长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5.行政单位医疗 5.00万元,同比增加 0.80万元,增长19.05 %,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6.公务员医疗补助 0.10 万元,同比减少 0.02万元,下降16.67 %。
7.住房公积金14.35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 1.99 %,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217.3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57.55万元,同比增加20.95万元,增长15.3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增长原因主要是 2021年10月普提基本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7.83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39 %。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万元,同比增加0.39万元,增长45.35 %。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原因是春节慰问金等待遇提高。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0万元,同比预算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2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调整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0.8万元,同比预算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支队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支队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39万元,同比预算增加 2.49万元,增长13.9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上年不同,伙食补助费今年属公用经费口径,上年为工资福利支出口径。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2年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支队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35.8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2.51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90.63 %,具体包括通用设备、办公家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0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19.8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专项执法经费,预算金额8.8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项目名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预算金额7.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项目名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 4.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附件: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2年03月0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