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境)外人员来贵工作许可相关事务。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工伤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贵(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坚决完成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人社厅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为我市实施“五大战略”、推进“五大振兴”,加快建成现代化“两带两城”战略,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上级精神在人社部门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举办好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落实好新增岗位社保补贴、“就业券”等补贴政策,运用好职业介绍服务补助政策。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及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总体规模,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做好市内重点企业用工监测、辖区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监测。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就业的强大合力。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确保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力争达到95%以上。全力促进农民工就业,深化区内外劳务协作,统筹协调农民工劳务输出与就近就业工作。全力推进城镇困难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力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的支持性政策措施,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促进灵活就业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2023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00人,确保2023年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5.6%以内、力争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3.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抓牢扎实社会保障安全网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试点,落实配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持续做好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社保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加快构建“一体化”经办服务格局。持续推进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2023年,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90万人,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45%。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5.34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3.9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7.65万人,失业保险人数20万人,工伤保险人数26.45万人,全市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0%以上。
4.落实新时代人才强贵战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023年,全市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500人次,其中: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60人次。
加强自治区级和市级人才项目和人才平台建设,推进市级人才小高地发展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高质量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等系列活动,配合自治区编制发布2023年广西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持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执行职称评价新标准,健全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人数达6万人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和能上能下动态用人机制。做好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此外,持续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稳妥开展我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
5.加强源头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统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加强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继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升劳动关系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落地,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好企业规模性裁员监测,及时化解处置风险隐患。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平台体系建设,完善繁简分流标准和案件简易处理程序,提高调解仲裁效率。加强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工伤、养老等衔接联动,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0%。常态化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提升争议预防效果。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监察执法,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监察,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7%、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加强平等就业、工资报酬、休息休假、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6.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 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组织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密线上线下招聘,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确保2023年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到174635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更新率不低于90%。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安置户一户至少一人就业。完善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多种形式建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统筹乡村振兴、人社、林业等部门力量,保持全市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强化退出人员跟踪帮扶。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优化招用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强化日常管理使用,畅通服务期满出口。聚焦重点帮扶县(桂平市),深入实施职称倾斜、招聘倾斜等政策,促进基层缓解“引人难”“留人难”问题。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深化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和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7.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始终紧绷维护资金安全这根弦,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统筹管好用好就业培训资金、社保基金、人才专项资金和信息化建设资金等各类资金,确保不出现重大资金安全问题。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落实内控制度,做到重点岗位定期轮岗、重点业务交叉审核,构建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长效机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加强就业风险形势研判,及时化解处置,全面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不发生因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严禁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严禁发生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严禁发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各项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确保各类人事考试“零事故”。依法做好公共服务工作,不能出现违法违规“乱批”等现象,坚决防止因公共服务不到位引发负面舆情。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集中处置化解历年信访积案,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常态化,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全面排查人社系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堵住漏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发生。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使用情况,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普及。
8.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贯彻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意识,持续巩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贯通政策制度制定“最先一公里”到政策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治理,推动关联事项线上线下“打包办”,高频事项“就近办”“简便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抓好系统行风暗访,强化行风调研指导,参加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全市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97%以上。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亮点成效、先进典型等宣传,营造人社工作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科、工资福利奖励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事和档案管理科。
2.所属单位。
(1)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2)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3)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4)贵港市人才服务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5)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6)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7)贵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贵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3个二层单位与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2.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级预算单位)
4.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5.贵港市人才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19831万元,同比上年6386.27万元增加13444.73万元,增长210.53%,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80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26.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25.09万元较上年6107.99万元增加13417.10万元,增长219.66%,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97万元较上年76.75万元增加5.22万元,增长6.80%,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增加的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3.94万元较上年201.52万元增加22.42万元,增长11.13%,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增加的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9831万元,同比上年6386.27万元增加13444.73万元,增长210.53%,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8804.27万元,同比上年6386.27万元增加 12418万元,增长194.4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0 万元,同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 万元,同比无变化。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上年结转结余1026.73万元,同比增加 1026.73万元,增长 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9831万元,同比上年6386.27万元增加13444.73万元,增长210.53%,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
基本支出317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2%,同比上年2519.4万元增加657.63万元,增长26.1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奖励性补贴、退休人员一次性记实职业年金列入年初预算以及工资性增长增加的工资福利性支出。
项目支出1665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98%,同比上年3866.87万元增加12787.10万元,增长330.68%。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31万元,同比上年6386.27万元增加13444.73万元,增长210.53%,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80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26.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25.09万元较上年6107.99万元增加13417.10万元,增长219.66%,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97万元较上年76.75万元增加5.22万元,增长6.80%,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增加的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3.94万元较上年201.52万元增加22.42万元,增长11.13%,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增加的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831万元,同比上年6386.27万元增加13444.73万元,增长210.53%,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55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专项资金3419.82万元较上年2812万元增加607.82万元。
按支出结构划分,基本支出3177.03万元,项目支出16653.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1328.89 万元,同比增加298.97万元,增长29.03%,增长原因是2023年将奖励性补贴、退休人员一次性记实职业年金列入年初预算以及工资性增长增加的工资福利性支出。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8.85万元,同比减少288.12万元,下降39.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履行本部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三)劳动保障监察10万元,同比减少19.72万元,下降66.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事务的支出。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72.02万元,同比增加225.76万元,增长21.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奖励性补贴、退休人员一次性记实职业年金列入年初预算以及工资性增长增加的工资福利性支出。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务的支出。
(五)劳动关系和维权5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54.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的支出。
(六)公共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万元,同比减少26.39万元,下降45.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共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事务的支出。
(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51.64万元,同比增加715.09万元,增长1956.47%,属于2022年上级结转结余资金,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结转结余资金年初预算。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6.05万元,同比增加27万元,增长10.04%。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增加养老保险费,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66万元,属于2023年新增预算科目,2023年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计实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1550万元,属于2023年新增预算科目。2023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列入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支出。
(十一)就业创业服务补贴162.2万元,属于2022年上级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
(十二)社会保险补贴27.84万元,同比增加0.84万元,增长3.11%,属于上级结转结余资金,增长主要原因是存在尚未拨付的上级资金结转结余资金。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的补贴。
(十三)公益性岗位补贴69.24万元,同比增加17.10万元,增长32.80%,增长的主要原因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增加。该项目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及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
(十四)就业见习补贴45.15万元,属于2022年上级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就业见习补贴支出。
(十五)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6万元,属于2022年上级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十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419.82万元,同比增加607.82万元,增长21.62%,增长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配套资金。该项目属于转移性支出,主要用于对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配套补助资金支出。
(十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3.57万元,属于2022年上级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十八)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万元,属于2022年防艾滋病经费结余经费,主要用于防艾滋病相关支出。
(十九)行政单位医疗费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18万元,下降12.21%,下降原因是大病保险费从此科目分离出来。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二十)公务员医疗补助2.5万元,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59.2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提高的医疗补助支出。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二十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1.47万元,2023年新增的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缴纳大病保险费用,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二十二)住房公积金223.94万元,同比减少22.42万元,增长11.13%,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而增加住房保障性支出。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177.03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2878.96万元,同比增加659.63万元,增长29.72%,增长原因是2023年将奖励性补贴、退休人员一次性记实职业年金列入年初预算以及工资性增长增加的工资福利性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支出298.07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0.67%,下降主要原因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转退休。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下降7.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6.4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17.9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预算3.9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8.3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疫情好转,加大对县市区业务指导相关的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疫情好转,加大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培训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8.07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0.6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转退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1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加4.55%,增加的主要原因将货物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1.74%;服务项目采购预算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8.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853.66万元,具体包括地上建筑(构)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6个,涉及金额 1665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53.97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共16个,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项目名称:整体绩效,预算金额19831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2023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坚决完成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人社厅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为我市实施“五大战略”、推进“五大振兴”,加快建成现代化“两带两城”战略,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项目名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开支(成本专项),预算金额14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为我市新增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4000人。
3.项目名称: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经费(成本专项),预算金额82.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壮大贵港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方面的支持,为我市新增干部队伍约800人。
4.项目名称:公务员录用笔试(成本专项),预算金额6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壮大贵港市公务员人才队伍,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方面的支持,为我市新增干部队伍约300人。
5.项目名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维护、整理经费(运转专项),预算金额1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加强业务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和完善业务档案机检目录数据库。
6.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1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维持单位大院、新社保业务大厅人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财产安全受到保护。
7.项目名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保险稽核专项业务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我市社保基金安全,做到社保基金应收尽收,防止社保基金流失,增强我市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全市社保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8.项目名称:专项执法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日常巡察活动和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项目名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项目名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构建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和监控管理平台,促进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11.项目名称: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配套资金,预算金额6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失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意愿。
12.项目名称:招工服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失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意愿。
13.项目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经费,预算金额9.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为有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就业。
14.项目名称:“一站式”服务平台专项经费,预算金额8.27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积极引导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企业招工引才大难题,减轻企业人力成本负担,为促进贵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15.项目名称:创业大赛活动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全市宣传发动、筛选项目、聘请专家培训及评审、组织决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更高层级的比赛等。择优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创业大赛,宣传创业典型,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16.项目名称: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2022年度围绕档案管理业务建设;新产生的社保业务档案归档、及时上架;对保管期限30年及以上的业务档案及时实现数字化处理等工作开展。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1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及说明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