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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4-27 17:19     来源: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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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含三区)“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中心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社保中心工作部署,深化和落实各项社保改革任务,推动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建成现代化“两带两城”贡献社保力量。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神聚魂,全面加强社保经办系统党的建设。第一全面准确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第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检查。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干部担当作为教育,开展“提质效促落实强本领促发展”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整治“庸懒散慢”,提升“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清廉社保”建设,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经办机构,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紧盯业务廉政风险点进行防控监管,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抓好中央巡视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等各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坚守保发放底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一认真做好领取待遇条件核准工作。通过“网上办”“异地办”“前台办”等多种方式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核准工作。加强档案预审力度,做好企业拟退休人员档案预审工作。严格开展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联审。第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定、调整、重算工作,加强各项待遇发放数据的审核、复核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安全规范发放各项待遇。加快推进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定工作,做好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重新核定养老金工作。稳妥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工作。第三优化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配合推进全区统一的待遇资格核查平台建设,通过数据共享、互认互通等方式,丰富认证手段。进一步规范认证流程,扎实推进自助认证、信息化比对认证和社会化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模式,提供认证提醒告知服务和特殊困难群体上门认证服务。认证周期满未认证,即按规定作暂停待遇发放处理,防止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待遇行为发生,维护基金安全。

3.抓实参保扩面工作,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第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卡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人员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持续抓好参保扩面工作,抓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缴费人数工作,切实提高参保质量。持续做好港澳台居民和在贵就业外国人参保工作。2023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3.9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7.65万人,其中至少有过一次缴费的人数达到246万人。第二推进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模式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社保费征收“统模式”改革相关工作。全面系统梳理业务经办场景,明确业务规则,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4.扎实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作。第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做到待遇项目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真。严格按照规定待遇项目发放,逐步清理规范统筹外待遇项目发放。第二积极配合做好省级政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年度考核。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善数据治理工作机制,依托全区统一的数据治理平台,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标准要求,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础数据治理,严格落实数据质量标准。对标对表《省级政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做好自查自评和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抓实抓细抓好各项自查迎考工作,全面收集工作资料,如实向考核组提供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第三推进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工作。按照“六统一”要求,继续推进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现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向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制度过渡。按照“七统一”要求,继续巩固完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现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向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制度过渡。继续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工程。加强协议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5.推动助企纾困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第一确保社会保险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助企纾困政策应知尽知、即申即享,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工作要求,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免申即享”四免经办模式。第二加强社会保险兜底保障。持续做好缴费困难群体参保帮扶工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和不属于上述四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推进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方式改革。

6.抓好职业年金归集管理工作。即做好职业年金归集和记实工作,指导参保单位每月按规定申报职业年金记实,跟踪督促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到位,按时上划归集职业年金实缴、记实、转移等资金。推动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实账缴费工作。

7.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第一强化社保经办风险防控。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扎实推进风险防控“进制度、进规程、进系统”,进一步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完善社保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制度,配合完善风险防控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预警、事后检查全流程覆盖。以疑似死人、假人、重复领取待遇等为重点,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健全完善疑点数据定期分析机制,开展常态化数据稽核工作和风险排查工作,有效防止风险的发生。第二规范电子档案管理。继续推进业务档案一体化,加强业务档案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完善网厅业务事项电子文件固化与采集,规范电子档案利用权限管理,保证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为业务审核和稽核监管提供重要资源。第三组织开展业务经办风险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以县级经办机构为重点,开展业务经办风险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业务进行重点核查,定期开展岗位权限清理,全面实现取消手工经办业务、社银人工报盘和现金发放待遇。集中清理历史缴费挂账问题。第四做好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待遇追收工作。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8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打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协同开展虚报冒领待遇追收工作。规范追收工作流程,加大依法追收工作力度,做好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清退工作,确保追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8.加强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第一抓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贯彻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系统工作人员条例的学习培训,确保准确把握条例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办服务工作。及时梳理与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政策文件,做好“废改立”相关工作。第二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实施工作。开展 80 项《社会保险业务标准》、18 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标准》和 1 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一体化管理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通过学标准、用标准、严标准夯实基金安全基础。第三继续配合做好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配合开展系统功能开发测试,完善系统功能。加大运维协调处理力度,提高运维处理效率。根据全区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数据治理工作,提高基础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为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第四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方式改革。落实“社银一体化”合作,增加合作银行网点和社保服务事项。创新社保经办服务方式,持续优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服务。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优化“全区通办”。深入推进“不见面”服务,拓展便捷化线上服务,配合构建和积极运用智能化监管体系,助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提供待遇核定和发放信息短信告知服务。第五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围绕“管行业必管行风,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工作主线,扎实推进行风建设。推进“全民社保”“创新社保”“数字社保”“高效社保”“暖心社保”“清廉社保”等“六个社保”建设,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开展贴心暖心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深入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基层窗口暗访调研活动。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力争社保服务好评率达到97%以上,全年对不少于20%的差评进行回访。推动社保经办系统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

9.加大社保宣传工作力度。推动社保宣传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的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申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宣传解读政策,提供多渠道的政策咨询、查询服务,推出更加精准的待遇测算服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阐释社保经办重大改革举措。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对社保宣传、舆情处置工作的支持。加大社保优质服务窗口宣传力度,大力培树一线典型人物,积极宣传展示新时代社保经办工作成就。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市社保中心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管理科、系统发展科、申报受理科、待遇核定科、待遇发放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科、权益管理科、职业年金管理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档案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稽核风控科、社会保障卡管理科,一共15个科室。

2. 所属单位。

市社保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预算单位)

2.市社保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1640.88万元,同比增加329.67万元,增长25.1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640.88万元,同比增加329.67万元,增长25.1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566.86万元,同比增加255.65万元,增长19.5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各种提取基数提高等因素影响。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同比无变化。

单位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上年结转结余74.03万元,同比增加74.0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年结转结余不直接体现在本年度预算收入。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640.88万元,同比增加329.67万元,增长25.14%。

基本支出150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62%,同比增加296.25万元,增长24.5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增加。

项目支出13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8%,同比增加33.43万元,增长32.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74.03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还没有及时拨付列支;本年项目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0.88万元,同比增加329.67万元,增长25.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各种提取基数提高等因素影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6.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40.88万元,同比增加329.67万元,增长25.1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增加。按支出结构划分,基本支出1503.36万元,项目支出137.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1503.36万元,同比增加296.25万元,增长24.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增加。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53万元,同比增加33.43万元,增长32.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74.03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还没有及时拨付列支,故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03.3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1367.29万元,同比增加298.34万元,增长27.9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保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136.06万元,同比减少2.11万元,下降1.5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伙食补助费减少1.18万元,其他是公用经费系数影响。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33.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3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中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预算1.5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预算2万元,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6.06万元,同比减少2.11万元,下降1.53%,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伙食补助费减少1.18万元,其他是公用经费系数影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7.05万元,同比减少34.55万元,下降48.25%,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37.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账面价值共计600.09万元,具体包括地上建筑(构)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金额1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共3个,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项目名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维护、整理经费(运转专项),预算金额1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第一做好上年度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业务建设。第二完成上年度新产生的社保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上架。第三对上年度保管期限30年及以上的业务档案及时实现数字化处理。

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1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长期维持单位大院、新社保业务大厅人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财产安全受到保护。

3.项目名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保险稽核专项业务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我市社保基金安全,做到社保基金应收尽收,防止社保基金流失,增强我市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全市社保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第四部分:市社保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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