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新自治区、市、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关于调整市人社局权责清单的复函》(贵编办函〔2018〕42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有的权责清单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后,我局保留权责清单事项共90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5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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