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协第五届贵港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制定我局办理政协提案的工作方案。请各有关科室(单位)认真负责,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我局属于会办单位的提案应于4月29日前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属于主办单位的提案于5月24日前做好答复上报工作。
附件:市人社局办理贵港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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