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贵人社派遣许变决字〔2025〕04号)

2025-06-16 15:59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贵港市安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我局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我局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材料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同意你公司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为:朱红丹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贵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