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54

2021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在贵港市人社局官网、贵港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4562391;传真:0775-4562291)。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策类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机构基本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按季度编制发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披露。,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强化重点政策解读。采取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等形式,专题解读扩大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和谐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市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局门户网站新增信息91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5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4条,概况类信息384条。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全面畅通网络、传真、邮寄、当面申请信息公开渠道。二是认真做好申请公开答复审查。进一步推动落实办理人员初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信息公开机构会审、政策法规部门合法审查、主管领导审签的方法步骤,因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设。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常态维护局门户网站,找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功能改进。

(四)新媒体平台建设。借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贵港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扎实做好热点信息发布。2021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贵港人社”官方微信号公开信息480篇,累计点击量8万。

(五)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二是强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适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局各处室、单位均明确有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问政互动”版块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8条,及时办结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化解读形式,解决了2020年的政策宣传方式不够吸引眼球、便捷的问题,但是2021存在群众知晓政策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不断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行政,真正做到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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