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管理部急部联合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8号)。2022年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36号)出台。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贵港市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贵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二、《贵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要求,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36号),制定了《贵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三、《贵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目的意义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等手段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实现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主体
1.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或者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2.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应急管理等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中选定工伤预防服务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
五、《贵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主要框架和内容解读
《贵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共分为四大部分和两个附件,正文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附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培训要点》。
本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工作目标及任务是:通过三年时间,对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下同)等重点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2022年完成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类人员”培训任务(包括包保责任人);2023年完成“三类人员”总培训任务60%以上;2024年全面完成“三类人员”培训任务。
实施步骤分五步,分别是:(一)制定工作计划;(二)明确内容和方式;(三)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四)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五)严格项目评估验收。
工作方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提出了五点要求:(一)加强协同联动;(二)摸清培训底数;(三)落实主体责任;(四)维护资金安全;(五)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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