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娟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创新我市农业产业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途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农业部门制定的广西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组织开展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16号)文件精神,农业系列职称评定适用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从事农业技术研究、生产、推广、服务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每年组织开展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只要符合评审条件都可以申报,不附加其他限制条件。申报文件面向社会公开,针对乡镇基层站所技术人员开展广泛宣传,重点面向涉农企业开展针对性宣传,对涉农企业申报人员全程指导服务,同时,不断拓宽申报途径,申报渠道由线下转变为线上,简化了申报流程,减轻了申报人员负担。2019年共有26人取得初级职称,其中农业企业人员2人;55人取得中级职称,其中农业企业人员4人;8人取得高级职称。2020年共有19人取得初级职称;44人取得中级职称,其中企业2人;14人取得高级职称。
今后,我局将指导市农业农村局不断完善农业系列技术职称评审细则办法,拓宽农业企业人员申报农业系列职称途径,让更多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土专家土人才有机会有渠道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着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不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二、根据自治区职称工作规定,制定职称评审条件的权限在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市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不能降低评审条件。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龙其华,1557755393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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