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贵港市委会:
政协农工党贵港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经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长期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一直按照自治区农业部门制定的广西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组织开展我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发动和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向自治区农业系列职改办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每年组织开展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技术研究、生产、推广、服务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相应级别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文件面向社会公开,针对乡镇基层站所技术人员开展广泛宣传,重点面向涉农企业开展针对性宣传,对涉农企业申报人员全程指导服务,同时,不断拓宽申报途径,申报渠道由线下转变为线上,简化了申报流程,减轻了申报人员负担。据市农业农村局统计,2019年共有26人取得初级职称,其中农业企业人员2人;55人取得中级职称,其中农业企业人员4人;8人取得高级职称。2020年共有19人取得初级职称;44人取得中级职称,其中企业2人;14人取得高级职称。
二、各行业职称评审条件的权限在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市没有制定职称评审条件的权限。
三、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在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自治区职改办公布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条件,并布置全区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以后,我市才能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
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尚未制定、自治区职改办尚未公布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条件,全区尚未具备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条件,因此,在我市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的建议目前尚未具备实施的条件。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签发人:曹伟明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龙其华 1557755393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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