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开展欠薪问题线索集中接访活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2.抓好根治欠薪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全方位普法宣传,为根治欠薪工作创造良的好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坚持根治欠薪工作每月调度、定期督导,强化在建项目监管力度。三是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巩固“一金七制度”工作成果。四是抓好拖欠工资案件查办和欠薪平台线索的核查化解工作,保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98%以上和欠薪线索实时办结率90%以上。
(三)抓好各项监察执法工作。一是抓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营造更好市场环境。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强化劳动用工监管,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三是落实新就业形态法政策规定,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问题,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受理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科。
2.所属单位。
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233.47万元,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7.42%,所有收入均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33.47万元,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7.4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233.47万元,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7.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0 万元,同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 万元,同比无变化。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单位资金0 万元,同比无变化。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233.47万元,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7.42%。
基本支出21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58%,同比增加39.84万元,增长22.56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2%,同比减少25.72万元,下降63.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47万元,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7.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3.47万元,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7.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按支出结构划分,基本支出 218.47万元,项目支出 1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 174.01万元,同比增加37.78万元,增长27.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该项全部是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二)劳动保障监察10万元,同比减少19.72万元,下降66.35%,下降原因是节省开支。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巡查、专项执法工作的支出。
(三)劳动关系和维权5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54.55 %,下降原因是节省开支。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08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增长10.11 %,增长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该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 4.77万元,同比减少0.23万元,降低4.6%。该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人员行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 0.11 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9 %。该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7万元,同比增加0.57万元。该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15.94万元,同比增加1.59万元,增长 11.08%,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该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18.4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198.08万元,同比增加41.84 万元,增长26.78%,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20.39万元,同比无变化。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 0.8万元,同比无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预算 0.3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1.9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39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58.33%,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支队资产账面价值共计25.72万元,具体包括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1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其中重点项目共 3 个,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项目名称:专项执法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和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详见附件2)。
2.项目名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详见附件2)。
3.项目名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 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构建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和监控管理平台,促进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第四部分: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1)
附件:1. 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2. 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项目绩效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