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4号)
发文字号:桂人社规〔2023〕4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4号)

2023-12-29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裁量权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227